组织生活包括哪些形式?

浏览次数: 日期: 2018-07-25 【字号:

每期的党务支招,小编都真诚地希望能够帮助到有缘看见这篇推文的你,“你我本无缘,全靠支招带,网络一线牵,珍惜这段缘!”希望这份缘分能够长长久久地维系下去,所以党务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就快来问问小编吧,一定竭力帮你解决!

下面,开始我们这一期的问答吧——

Q

1.问:我已经被列为发展对象,想知道还要多久党支部才会进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A

答:《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从列为发展对象到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这是因为,列为发展对象以后,党组织还要做好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等工作,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合格后,党支部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Q

2.问:现在正值换届期,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到底有哪些要求?

A

答: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内容则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

具体要求如下:

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异地交流提拔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需要向社会公示的,一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在部门、单位或系统内公示的,可采取发公示通知,或召开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

Q

3.问:请问,党支部接收某同志为预备党员的报告上级党委尚未审批,但该同志已调离本单位,他的审批手续应当如何办理?

A

答: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Q

4.问:我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外出,不能与本单位同志一起工作。请问,我申请入党时能否请不是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

A

答: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如申请入党的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做其入党介绍人时,也可以在上级党委范围内的其他党支部的正式党员(包括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中确定入党介绍人。但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时,该介绍人只能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

Q

5.问:为什么不能动员党外群众写入党申请书?

A

答:入党必须坚持本人自愿的原则。对没有入党要求的人,不能采取说服、动员的方式,使其在并非自愿的情况下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对那些政治上要求进步,在生产、工作、学习或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党组织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们,对他们进行教育。可以有意识地组织他们参加一些有意义的党内或社会活动,启发并逐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促使其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自愿地、主动地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郑重地作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政治选择。这与动员党外群众写入党申请,拉人入党是截然不同的。

综合自共产党员网、北京支部生活等权威媒体

责编:郝思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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