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会议与干部队伍建设

浏览次数: 日期: 2018-07-30 【字号: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禁止外传)

下面我把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跟大家共同学习一下:当前,发展党员工作主要依据政策是《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5〕30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主要有5个阶段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条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按期交纳党费。

(2)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入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实际撰写,不得抄袭书本、网络以及其他人员申请书等内容。申请书一般应由党员本人手写。党支部要将申请书存档。

(3)申请书递交的党组织。一是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是居住地党组织;三是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四是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五是流动党员党组织。

2.党组织派人谈话:

(1)党组织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谈话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进行。谈话前要认真审阅入党申请书,谈话内容要形成谈话记录。党支部要将谈话记录存档。

(3)谈话的主要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推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培养考察至少6个月以上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掌握在培养考察1年以上为宜。

(2)推荐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目前,全市采取“两推”的方式进行,即党员推荐和群众代表推荐;28岁以下团员还需要经过团员推优。

(3)进行公示:人员基本情况、递交入党申请书和党组织派人谈话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过程和结果)、本级和上级党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说明一下:公示在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后的问题,公示在前对积极分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在后对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党支部要将推荐推优材料、公示内容等存档。

(4)支部决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集体研究决定(要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存档。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基层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要与他们进行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入党动机。(《意见》P4)

(各市直机关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程序不规范的视情况要重新履行推荐程序)

4.向上级党委备案:

(1)以支委会或党支部的名义向上级党委报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谈心谈话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过程和结果)、公示情况和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意见等。

(2)基层党委接到报告后,认真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相关手续是否齐全。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党支部负责指导填写并保存。基层党委要对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备案报告存档。

5.指定培养联系人:

(1)培养联系人一般应由1-2名正式党员担任。目前,我市要求统一安排2名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更换。根据《细则》规定,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党组织指定人员要经支委会研究或党员大会研究通过,不能由党支部书记个人指定。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任务:共4项。一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是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是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在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培养联系人培养考察意见时,可由其中1名培养联系人主笔,由2名培养联系人共同签名;培养考察意见每季度填写1次。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党支部要求2名培养联系人轮流填写培养意见,每人负责1个季度,这是不规范的,要及时更正。

6.培养教育考察:

(1)要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开展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培养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分为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一般情况下,应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1份书面思想汇报,如实报告个人工作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思想汇报要结合自身实际,不得从网上摘抄,一般以手写为宜。党支部要将思想汇报存档。

对于培养时间较长的,《培养考察写实簿》相关页可自行复印加页。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一些被培养多年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写实簿只有最近1年的培养考察记录,这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凡是已经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但未领取并填写《培养考察写实簿》的,都要及时将材料完善起来。

(2)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据了解,一些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不经常、不深入,其政治倾向、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后不能及时掌握。对于那些思想发生变化、不符合入党条件的,要及时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调整出去。

(3)做好接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时应将上述要求向其讲明。

三、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

(1)基本条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满1年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2)程序步骤: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推荐;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3)支部研究讨论后,应将拟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参照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公示,第二次公示)。

8.报上级党委备案

(1)公示无问题的,以支委会或党支部的名义向上级党委报送推荐确定发展对象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教育培养情况、推荐情况(过程和结果)、公示情况和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意见等。

(2)上级党委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基层党委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反馈意见。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同,只有基层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基层党委要对党支部报送的确定发展对象有关情况报告存档。党支部要对党委反馈的同意确定发展对象的书面反馈意见存档。

设总支(支部)的党组织需向工委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入党介绍人一般由2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指定入党介绍人方式与指定培养联系人程序相同。确定入党介绍人要征求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发展对象近亲属党员等一般不宜担任入党介绍人。确定入党介绍人后,党支部书记要同入党介绍人谈话,明确培养任务,提出工作要求。

(2)入党介绍人任务:主要有5项。一是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二是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三是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四是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五是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10.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内容:一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二是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三是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四是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需要注意事项:一是要对政审材料严格把关。在形式上,政治审查材料必须由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并加盖机关党委公章;在内容上,要对政治审查的问题出具明确意见,表述应清楚、明确,符合新精神、新论述。对外出具政审材料也应符合要求。二是要把握好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范围。直系亲属通常应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生活、思想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具体工作中,并不需要调查上述范围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三是审查情况必须形成结论性材料。四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党支部要对政审材料存档。

11.开展集中培训

培训工作由市管党(工)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市直机关由工委统一组织,拟在9月中上旬进行。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课时。未经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结束后,进行政治理论测试。测试不合格,一般应取消发展对象资格。测试成绩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党委(总支、支部)。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1)对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人选情况)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范围:所在工作单位、所属社区,第三次公示)。党支部要对公示内容存档。

(2)支部委员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形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情况综合报告》。报告应包括:人员基本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确定和培养情况;集中培训和政治审查情况;党支部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等(详见参考文例)。

13.上级党委预审

(1)基层党委根据基层报送的材料,一是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二是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一般应包括公安、计生、信访等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扩大到检察院、法院、工商、环保等其他部门。预审的时间掌握在工委集中培训后。

(2)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实行联审制度。即基层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党委审核。未设党委的由工委预审。

预审材料主要包括:本人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汇报、向党委备案情况和批复、党支部召开的会议记录、公示情况、写实簿填写真实规范情况、集中培训情况、关于对***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等。

基层党委预审完毕后,到工委领取入党志愿书时,请一并带齐相关材料,工委进一步审核。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编号工委届时登记留档。

(3)审查结果基层党委书面通知党支部。

(4)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进行。填写《入党志愿书》前,要认真阅读填写要求;如有必要,可先复印一份进行模拟填写,然后在对照誊抄。

需要注意的是:(1)《入党志愿书》具有唯一编号、省委组织部备案,不得私自复印、翻印或从网上购买等渠道获取;(2)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向党组织故意隐瞒有关问题;(3)入党志愿书要妥善保存,不得污损、乱涂,更不得丢失。《入党志愿书》由党支部保存,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15.支部大会讨论

(1)会议程序:一是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二是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三是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四是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2)支部决议内容: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5方面内容。上述内容应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3)需注意事项:一是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二是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三是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四是表决方式必须是无记名投票表决;五是应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具体工作中,如遇到此种情况应提前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时,本人应参加会议。党支部要将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表决票及其他会议材料存档。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时间节点:党支部召开纳新大会后,基层党委审批前。

(2)谈话人员:基层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基层党委不得委托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或入党介绍人等进行谈话;谈话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3)工作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设总支(支部)的党组织由工委组织谈话。

17.上级党委审批

(1)审批方式:召开党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审批两个以上发展对象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2)审批时限:一般应在党支部召开纳新会议后3个月内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个月。

(3)注意事项:市直机关设党总支(支部)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除特殊情况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党员。

(4)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应包含2方面内容。一是基层党委对接收预备党员的意见,同意接收还是不同意接收;二是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限。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预备期起止时间为支部大会召开接收纳新会议之日+1年。比如,2018年10月19日召开支部纳新大会,其预备期即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19日。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备案目的:主要掌握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便于分配下年度发展计划。

(2)备案方式:一般以发展党员工作报告和花名册形式进行。花名册应包括预备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和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

(3)花名册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职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吸收为预备党员时间、联系方式、所在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信息。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吸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将其编入1个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

(1)组织主体: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均可组织进行。无特殊情况工委拟于每年“七一”前夕集中组织宣誓。未参加工委组织宣誓的党员,基层党委或总支、支部务必自行组织宣誓活动,并将活动资料留存。

(2)宣誓程序:一是奏《国际歌》;二是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三是预备党员宣誓;四是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五是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3)有关要求。入党宣誓要在正式场合进行;要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体现仪式感。

21.继续教育考察

教育方式:组织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0〕46号),第四项制度“建立新党员教育培训制度”,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党课教育、座谈研讨、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每名新党员在入党一年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新党员的教育培训,各基层党委(总支)组织负责实施。要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新发展党员进行不间断培训。

22.提出转正申请

(1)程序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一般情况下,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周(不得提前太早)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当在其预备期满后1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注意事项:一是预备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后,要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二是基层党支部要建立提醒机制,预备期满后及时提醒预备党员提交申请书;三是对提醒教育后,仍不提出申请或本人不愿转正的,党组织经查明原因后,确属不愿意继续入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逐级报上级党委(至市管党(工)委)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四是转正申请一般应为手写,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23.支部大会讨论

(1)前期准备:一是党小组提出意见;二是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第四次公示);三是支部委员会审查。

(2)程序步骤:与接收预备党员程序相同。

(3)注意事项:一是支部大会必须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后1个月内召开会议;二是支部大会不得提前召开;三是对于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四是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4.上级党委审批

(1)有关材料: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提供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及预备党员档案;基层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向基层党支部书面反馈审批结果及预备党员档案。

(2)有关要求。基层党委应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基层党支部应将审批结果反馈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基层党委对党支部提供的关于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的报告存档;党支部对基层党委书面反馈的审批结果存档。

25.材料归档

(1)党员档案:至少应包括5类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公、检、法及有关部分出具的证明一同存档。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总支、支部)组织部门保存。

(2)有关要求:一是材料整理要及时,《培养考察写实簿》等写实性材料填写要实事求是,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度分别由相应责任人填写,不得事后集中补填,更不得造假;二是过程性材料要留存好,包括请示批复、会议记录、推荐票、各类台账、公示情况等重要资料;三是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存入其人事档案。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参考例文

(仅供参考)

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

报告

***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说明具体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年**月**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

经党支部审查,该同志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或支部书记签字)

****年**月**日

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入党申请,****年**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年**月**日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认为***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

经党支部审查,该同志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现申请备案,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或支部书记签字)

机关党总支(支部)审查意见:(章)

****年**月**日

关于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支部:

《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

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安排好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直机关工委预审。

中共**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年**月加入共青团。

一、个人简历

****年**月至****年**月,在**小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中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大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年**月至今,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二、直系亲属情况

父亲:***,*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群众)。

母亲:***,*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群众)。

妻子(丈夫):***,*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群众)。

女儿(儿子):***,*族,****年**月出生,现在**校读书,少先队员。

以上据实填写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岳父:***,*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群众)。

岳母:***,*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中共党员(群众)。

以上据实填写,关系密切的(养父母、兄弟姐妹等)可延伸需要政审人员。

四、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经审查,***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政治审查中,***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楚。

该同志于****年**月**日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年**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被列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期间,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工作认真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该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端正了入党动机,能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该同志在单位期间的表现……优点……不足。

五、支委会意见

经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公安、计生、信访、检察院、法院、工商、环保等部门)和经过政治审查,没有发现***同志不良和在政治上存在问题现象,也没有发现***同志直系亲属和现有社会关系存在影响其加入党组织的问题,同意其加入党组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或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月**日

机关党委(总支)章

关于确定***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提出入党申请,****年**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年**月**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年**月**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

来信(来访)地址: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总支、支部审查同意,拟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提出入党申请,****年**月被列为发展对象。

经政治审查,***同志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政治表现较好。该同志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白。****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同志****年**月**日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考试成绩合格。

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程序符合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查。

总支、支部章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同志于****年**月**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积极向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多年来,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对党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能够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努力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对组织忠诚老实。自担任***职务后,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身作则,并能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解忧排难,群众威信较高。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信念坚定,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缺点—。

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大会有表决权党员*名,应到会*名,实到会*名。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大会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接受其为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男(女),*族,**文化,**省**市**县**乡(镇)**村(街)人,****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被列为发展对象。****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了***同志入党问题。大会有表决权党员*名,应到会*名,实到会*名。经与会党员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根据表决结果,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将***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批。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年**月**日

对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

审批意见

**支部:

《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收悉。

****年**月**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党委委员共*名,实到会*名。*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同意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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